利用CB检测证书和CB检测报告申请CB体系内其它成员国的国家用认证的程序可分为以下几个步骤:
(a) 获得CB证书(CBTC);
(b) 申请资料连同CBTC/CBTR和必要的样口提交给CB体系内某成员国的认证机构(NCB);
(C) 该NCB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样品进行审核;
(D) 按照该成员国的认证制度规定进行其它检测, 如电磁兼容检测(必要要);
(E) 文件审核通过后, NCB组织对生产厂进行工厂审核;
(F) 工厂审核通过后, NCB颁发产品认证证书, 允许使用认证标志;
(g) 接受工厂监督检查和必要的抽样检验。
虽然CB体系规定各成员国要相互承认CB检测结果,但各成员国并不是对其它国家NCB颁发的所有类别产品的CBTC都无条件地认可。一方面受到NCB参加CB体系的标准范围所限制,另一方面受到各国已声明的国家差异的限制,因此一般要按当地的认证制度补做国家差异实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