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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空气净化器除菌、净化、节能、环保认证执行新版标准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15/10/20

各相关企业:

    GB/T18801-2015《空气净化器》标准已于2015年9月15日发布,并将于2016年3月1日实施,代替原来的GB/T18801-2008。中国质量认证中心(简称CQC)对涉及此标准的认证规则CQC64-448157-2014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安全与电磁兼容、除菌、净化、节能、环保认证规则》进行了修订,涉及产品小类见下表:

小类号

产品名称

规则名称

008014

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

CQC64-448157-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—空气净化器安全与电磁兼容、除菌、净化、节能、环保认证规则

008046

701330

703093

    一、执行新版标准的要求如下:

    1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3月1日,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按照新版标准或者旧版标准申请认证;自2016年3月1日起,应采用新版标准实施认证并出具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
    2、对于已按旧版标准GB/T18801-2008获得自愿性认证的空气净化器产品,认证委托人应于新版标准实施后、下一次跟踪检查之前,向CQC提交转换新版标准认证证书的申请、并接受实验室针对新、旧版标准差异试验项目(见附件1)实施的检测,完成按新版标准的产品确认工作,换发新版标准认证证书。旧版标准认证证书转换工作应于2017年3月1日前完成,逾期未完成转换的认证证书,CQC将予以暂停;2017年6月1日前仍未完成证书转换工作的,将撤销旧版标准认证证书。

  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2015年10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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